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奏推广御笔指挥二事状1180年8月 南宋 · 朱熹
 出处:全宋文卷五四三五 创作地点:江西省九江市星子县
具位臣朱熹:伏睹本路安抚使司牒,备奉御指挥:「颇闻雨泽愆期,有妨农务,仰本路帅守勤恤民隐,决遣滞狱,严禁屠宰,精加祈禳。
若未感格,即具奏闻,当议降香前去,期于必应,俾雨泽沾足,宽朕忧轸。
卿等各勉旃毋怠」!
臣伏读圣训,有以仰见陛下畏天之诚,爱民之切,虽成汤桑林之祷,宣王《云汉》之章,无以过此,甚盛德也。
臣幸以愚贱获奉诏旨,谨以誊写播告,质之幽明。
仰凭威灵,屡获感应,但其雨泽不至浃洽均匀,目今正是早禾吐穗结实之时,尚多阙水去处。
又闻湖南湖北淮西等路例皆枯旱,将来不幸或至荒歉,即虽移民移之小惠,亦无所施。
臣是以夙夜忧惕,不遑启居。
窃以愚见推广圣训,画为二策,具以奏闻。
如有可采,乞赐施行,庶几有以导迎和气,销去旱灾,仰宽陛下宵旰之忧。
惟是不量卑鄙,屡犯天威,无任震惧陨越之至。
臣之所陈谨具如后:
一、臣伏读圣诏有曰:「勤恤民隐」,臣已遵禀施行讫。
然臣窃闻陆贽有言:「民者邦之本,财者民之心。
其心伤则其本伤,其本伤,其支干凋瘁而根柢蹶拔矣」。
推此言之,则今日所以勤恤民隐,莫若宽其税赋,弛其逋负,然后可以慰悦其心而感召和气也。
臣自去年到任之初,即以本军星子县税赋偏重,尝具奏闻,乞赐蠲减。
及续体访到三县夏料木炭钱科纽太重,亦尝具申省部提点司,其木炭钱近得提点司保明条奏,已蒙圣恩蠲减二千贯讫。
星子减税一事,虽蒙圣恩施行,而户部行下漕司漕司委官覈实,近日方得回申户部
此事若格以有司之法,必是多方沮难,未容便得蠲减。
所愿圣慈深赐矜怜,直降睿旨,特依所乞,则此县之民庶几复得乐生安土,永为王民,不胜幸甚!
臣又窃见州县积欠官物,已准去年明堂赦书,自淳熙三年以前并行除放。
而近者上司行下,依旧催督,至如本军虽小,而所催除虚额逃阁外,凡一十三项,计三万四千七百三十三贯石匹两。
其他大郡,抑又可知。
其间所欠虽复名色多端,然而皆是赦恩已放之物,今日再行催理,不唯仰亏帝王大信,而其为害有不可胜言者。
盖若勒令州县填备,则州县无所从出,必至额外巧作名色,取之于民。
若但责之欠人,则其间多已贫乏狼狈,虽使卖妻鬻子,不足填纳,而监系在官,无复解脱之期。
均之二者,皆不足以足用丰财,而适足以伤和致沴,为害不轻。
臣愚欲望圣慈特推旷荡之恩,自淳熙三年以前,但干欠负官物,不问是何名色,凡赦恩已放若已放而未尽者,一切蠲除。
如有违诏辄行催理,仰被受官司缴连具奏,委自三省看详,将施行官司重作行遣。
其被苦人户亦许径赴登闻鼓院进状陈理,依此施行。
庶几圣恩下达,民情上通,可以感格和平,销去灾沴。
惟圣明留意,则天下幸甚!
一、臣伏读圣诏有曰:「决遣滞狱」,臣已遵禀施行讫。
然臣窃闻之《易》曰:「君子明用刑而不留狱」。
此圣人观象立教,万世不易之法也。
今州县之狱,勘结圆备、情法相当者,并皆即随时决遣。
惟其刑名疑虑、情理可闵者,法当具案闻奏,下之刑寺,审阅轻重,取自圣裁,而州县不敢以意决也。
此深得古人明用刑之意矣。
然奏案一上,动涉年岁。
且如本军昨于淳熙四年十一月申枢密院,乞奏劫贼倪敏忠罪案,其罪状明白,初无可疑,而凡经二年有半,至今年三月内,方准敕断行下。
其他似此,亦且非一。
窃计他州繁剧去处此类尤多,若使皆是行劫杀人之贼,偶有疑虑,使之久幽囹圄,亦何足恤?
其间盖有法重情轻之人,本为有足悯怜,冀得蒙被恩贷,而反淹延禁系,不得早遂解释,则恐非圣人所谓不留狱之意也。
臣愚欲望圣慈特诏大臣一员,专督理官,严立程限,令将诸州奏案依先后资次排日结绝。
其合贷命从轻之人,须当日便与行下;
其情理深重,不该减降者,即更宽与一限,责令审覈,然后行下,庶几轻者早得决遣释放,重者不至仓卒枉滥。
是亦导和弭灾之一术,惟圣明留意,则天下幸甚。
右,件如前,录奏闻,伏候敕旨(《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》卷一六。又见《经济文衡》续集卷一二,《朱子奏议》卷六,《古今图书集成》食货典卷八八。)
多方:原倒,据右引乙。